樊军 等
1998年10月14日上午9点多,辽宁省开原市正下着小雨,张贵成蹬着三轮车载着一个孕妇和小孩,由南向北通过一个十字路口时,猛然听到一阵警报声,他急踩刹车,尚未停稳,就被左边开来的一辆白色“奔驰”警车横着撞了出去。此时,从“奔驰”上下来一个西服革履的中年男子,他劈头指向张贵成说,你怎么抢道呢?猛地抬手一拳打在他的脸上。张贵成一个趔趄,大声问:“你怎么撞了人还打人呢?”“我就打你!”中年人照着张贵成嘴上又是两拳,一颗门牙被打掉了。这时围观的人大声喊,他是王立军! 王立军是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只见他掏出手机指挥若定,很快招来当地“110”和交警,王立军一指嘴上流着血的张贵成:“他态度不好,好好教育教育,拘了。”张贵成被行政拘留15天。 此事在开原市引起强烈的反响。 1999年3月10日,张贵成一纸诉状将王立军告到开原市人民法院。没想到,法院章院长却出人意料地问律师:“你怎么办这个案子呢?想一呜惊人哪?!” 记者采访了开原市公安局参加此次交通事故处理的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说,对拘留张贵成我们曾提出不合适的异议,但铁岭市局领导有话,我们下级必须服从。 记者在一间破旧的小平房里采访了张贵成。张贵成告诉记者,就在法院立案的第二天,两个身份不明的人找到家里,提出只要不告王立军,可以给10万元,还给他女儿安排好工作。张贵成说:“我告王立军,只要讨回一个做人的尊严,一个平民百姓和一个公安局长在人格上的平等。” 张贵成的两名律师杨英杰和解宏阁对记者说,有关部门从一开始就没有把王立军当作一般公民对待,虽然现在经过努力立了案,但能否得到公正审理令人十分忧虑。 日前,开原市人民法院已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将此案移送到沈阳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中国青年报》99.6.8)